看完了Pride and Prejudice全文, 我進一步地閱讀Oxford版「Pride and Prejudice以及「The Annotated Pride and Prejudice兩本書的導讀與附錄, 讓我發現更多的探討觀點以下摘要我的閱讀心得:

1. The title of “gentleman” must be earned.

感謝「The Annotated Pride and Prejudice」的說明(Introduction P28), 讓我終於比較了解19世紀英國社會的階級! 基本上是如此劃分的(依高低順序):

1) Aristocracy/ Nobility (貴族): 包括有公侯伯子男頭銜的、大地主、以及有極大政治權力的人.

2) Gentry (仕紳): 地主, 外加牧師、軍官、位階較高等的律師, 以及這些人的妻子和子女.

3) Urban Middle-Class (城市中產階級): 商人、工廠經營者、以及其他擁有專業的人.

在中產階級以下還有一群人, 他們是雇傭, 像是住在Longbourn村裡為Mr. Bennet工作的人.

所以, 珍自己屬於Gentry.  DarcyLizzy雖然都屬於Gentry的範圍, Darcy位於Gentry接近Atristocracy的上限, Lizzy則落在Gentry接近Middle-Class的下限至於Bennet家的五姊妹的歸屬, 根據小說的結局以及珍自己的披露(詳見此)—Lizzy以及大姊Jane的婚姻算是階級的提升(“marry up”); Kitty以及Lydia的婚姻算是維持在Gentry的階級; 至於Mary, 因為嫁給姨父Mr. Philips律師事務所中的其中一位書記, 算是下降至Middle-Class難怪珍會用” ”obtain nothing higher than one of her uncle Philips’s clerks”形容Mary的婚姻… (Again, 為什麼珍要對Mary這麼苛刻呢? Mary也沒犯啥大錯呀!...Anyway…XP)

然而, 根據Oxford版「Pride and Prejudice(P302), 珍的作品要告訴讀者, 人與人間有另一種區分(hierarchy), 是關於道德的水平, 而非財富的水平; 而這樣的水平, 是透過一個人對社會地位較低的人所展現的尊重而呈現的像是Mr. & Mrs. Gardiner, 雖然在社會的眼光中是屬於中產階級, 但是他們卻是小說中one of the most “sensible, gentlemanlike” men以及one of the most “amiable, intelligent, elegant” women. 對珍來說, “gentleman”這個稱謂可不是只要有繼承財產的人就能配得上! 男主角必須在言行上做出努力, 才能贏得”gentleman”的稱謂, 以及女主角的尊敬與愛!

難怪, Chapter 34以及Chapter 58, Darcy會如此在意Lizzy曾批評他的”Have you behaved in a more gentleman-like manner”.  因為Darcy一向自認是gentleman, 並以此為傲經由Lizzy這麼一說, 他才發現自己驕傲的言行是多麼地粗魯無禮、一點兒也不”gentleman”!

 

2. What is “Equality” in marriage?

Oxford版「Pride and Prejudice」的導讀(Introduction P11)指出了一個有趣的問題什麼叫做婚姻上的匹配”? Lady Catherine以及當年的英國社會來說, “匹配指的是男女雙方在社會階級與地位上的相稱. 也因此, Lady Catherine認為Lizzy配不上Darcy, 而強烈反對這樁婚事然而, Mr. Bennet而言, 他同樣因為匹配的問題而反對Lizzy嫁給Mr. CollinsMr. Darcy, 即便這兩位男士在社會階級與地位上是足以娶Lizzy! Mr. Bennet匹配指的是在”intelligence, vivacity, good humour”上的相稱 (這應該源於Mr. Bennet個人血淋淋的婚姻實例…) 珍藉由這些情節的安排, 鼓勵讀者去反思, 到底- 婚姻中, 男女雙方在哪個部分的匹配是重要的? 我個人是同意Bubu的說法(詳見此), 兩人需在價值觀, 或說, 道德與家教上門當戶對.

 

3. 珍的敘事方式賞析

Oxford版「Pride and Prejudice」的導讀(Introduction P23)花了不少篇幅在探討珍運用什麼樣的敘事方式推動故事情節, 以及她的技巧精妙之處總結來說, 珍使用了「書信」(letter)「第三方旁白」(third-person narrative)「對話/發言」(dialogue/ speech)等方式來推動故事, 並將這些方式的優點運用到極致! 受限於當年英國在人際禮儀上的嚴謹規定, 人與人之間的對話有時無法隨心所欲. 因此,「書信」反而是很好的工具讓角色們表達內心的自己然而, 如果整本小說都用「書信」呈現(如珍之前所流行的書信體小說), 卻會面臨許多限制作者常常需要強迫一個角色寫信給另一個角色, 故事才能推動下去珍在「傲慢與偏見」中偶爾運用「書信」推動故事, 反而讓這些「書信」造成更戲劇化的效果!—像是DarcyLizzy解釋自己的信、以及大姊Jane告知Lizzy有關Lydia私奔消息的信, 都大剌剌地突然佔據舞台中央, 讓原本平順的劇情出現急轉彎! 讀者更可藉由閱信者讀完信的反應, 反覆思考寫信者、閱信者、甚至其他人對於同一件事的不同觀點, 更加深故事張力及結局走向的懸疑性.

珍在「第三方旁白」及「發言」上的運用功力也很高超! 她的「第三方旁白」經常描述角色們非言語上的細節、角色們的內心OS, 幫助我們更了解情境像是在LizzyLady Catherine的激辯場景中, Lizzy面對Lady Catherine無禮的言行, 口頭上盡力維持禮貌, 但她的肢體反應(eg. “coloring with astonishment and disdain”)則反映了她的真實心情珍在角色們的「對話/發言」上的描寫功力更是頂尖! 許多角色們都有獨特的、容易辨識的用語及說話方式有時候, 一些角色的發言(Miss Bingley)還直接地諷刺了自己珍實在是了不起的小說家!~

 

4. 為何大家都愛看「傲慢與偏見」?

關於此點, Oxford版「Pride and Prejudice以及「The Annotated Pride and Prejudice」都有提出各自的觀察!

Oxford版「Pride and Prejudice」認為, 「傲慢與偏見」的好看之處在於讀者在閱讀過程中會不斷地評估: what is the truth? 的確, 小說的前半段, 讀者的觀點都跟著Lizzy, 到中間突然被Darcy的一封信整個砍掉重練我們也開始跟著重新回憶與評估所有發生的事另外, 關於開頭的那個”The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到底是不是truth? XD... 事實上, Mrs. Bennet好像是對的呢! 書中所有出場過的單身男, 都想娶Bennet家的女兒!~ (那我怎麼看呢, 我認為, 關於一個有錢的單身男子, 必定需要找個老婆這件事, 雖然諷刺, 但是時至今日, 似乎仍然放諸四海皆成立耶! XP… 即便女性的經濟能力已大幅提升, 許多人仍然視婚姻為一種經濟上的捷徑啊… Orz)

至於The Annotated Pride and Prejudice」則提出許多論點(Introduction P16), 陳述為何「傲慢與偏見」相較於珍的其他小說更受到讀者的喜愛. 包括:

1) 珍的小說裡, 通常主角們都犯了一些錯誤, 使得相匹配的男女主角一開始無法發展戀情而珍的其他小說, 都是僅限男女其中一方犯錯. 只有「傲慢與偏見」是男女主角皆有失誤, 戲劇轉折更大.

2) 由於男女主角皆有失誤, 造成雙方極大的敵意而故事從互懷敵意演變為互相愛慕, 戲劇轉折更多! 至於珍的其他小說, 則常是從朋友變戀人, 或是從彼此很少聯絡到變成戀人, 反差較小.

男女主角的敵意也造成雙方在機智與口才上的多次角力, 讓雙方的互動更加精彩! 而這樣一邊拌嘴一邊愛上對方的劇碼可是戲劇界常見的設定! 最廣為人知的前例是莎士比亞的「無事生非」. (我小時候最愛看的漫畫「流星花園」也是演這個劇碼啊!…Orz… 而我另一部最喜歡的漫畫「Basara, 可說是follow莎士比亞「羅密歐與茱麗葉」的設定天啊~ 原來受人喜愛的故事就是固定那幾種劇情… @@)

3) 「傲慢與偏見」是珍早期的作品, 所以雖然珍致力於讓自己的作品看起來符合現實, 還是有一些較戲劇化的成分像是: 1) LizzyDarcy的姻緣是經由較多的巧合而促成的, 特別是在Pamberley”巧遇這件事; 2) 書中的角色個性較為誇張(“lager-than-life”), 不像現實世界的人物. 例如Lady Catherine, Mrs. Bennet, Mrs. Collins…皆是; 3) 對話的用詞太”clever” (尤其是Lizzy說的話), 不像日常生活對話然而, 也就是因為這些因素, 使得「傲慢與偏見」讀起來特別精彩!

4) Lizzy是個特別受人喜愛的女主角!~ 連珍自己都說, Lizzy“as delightful a creature as ever appeared in print”. Lizzy身上, 幽默與嚴肅有著很好的平衡.  Lizzy的言行一方面能娛樂讀者, 另一方面也能傳達重要的道德觀念(通常, 小說中的角色只能發揮其中一種功能).  Lizzy在文學上的原型源自於Charlotte Grandison-- Samuel Richardson小說”Sir Charles Grandison”裡的女配角.

 

不過, 我認為這些評論都還不夠鞭辟入裡!…XD 我認為「傲慢與偏見」最迷人的地方, 在於它是一個超級「麻雀變鳳凰」的故事! (之前的相關討論請見此) 請各位珍迷憑著良心說, 假設故事其他的元素都不變(劇情、人物設定都一模一樣), 但是, Darcy沒有一萬磅年收入, 也沒有廣大又美麗的Pamberley莊園而改成跟Mr. Gardiner一樣, 是個中產階級商人, 住在倫敦Cheapside, 房子也叫Pamberley, 你覺得這個故事還會像現在一樣地迷人嗎?... 你還會想要把珍迷俱樂部取名為”The United of Pamberley”?... XD 所以, 童話故事結局中的和王子結婚, 住在皇宮裡, 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才是最吸引讀者的美夢啊~ 如果不是王子, 如果沒有皇宮, 那麼感覺會差很多!... 是不是呢? :P 原來, 童話故事人人都愛看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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